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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司如何注销?

发布日期:2023-05-16 08:47:49 浏览次数:

答:可以全程电子化处理。
办事大厅:
汉市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民之家)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市民之家)
注销材料:

  1. 1营业执照(已领取纸质版的,缴回正副本)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2. 2《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3.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4.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5. 5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6.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7. 7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8. 8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武汉公司如何注销?(图1)
  9. 9《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规范登记行为,指导地方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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