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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发布日期:2023-05-05 13:25:49 浏览次数:

欧盟知识产权局

  根据2016年生效的欧盟商标条例(Regulation(EU)2015/2424),自2016年3月23日起,原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更名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欧共体商标(CTM)也更名为欧盟商标(EUTM)。

 

可注册为欧盟商标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声音,但需具备显著性(能够与其他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能够清晰客观地表示,且不得与在先权利冲突。纯粹描述性,即仅仅描述产品或服务的特征的标志无法注册为欧盟商标。

  EUIPO将商标分为个人商标(individual mark),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和证明商标(certification mark)。个人商标其实就是普通商标,自然人和组织都可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与我国无异。

 

注册程序

  1.提交申请

  直接向EUIPO申请分为在线申请和纸质申请,在线申请费用更低(官费850欧元)且只需使用一种语言。EUIPO还有快速申请渠道,可以加快EUIPO审查进程,尽快公开注册申请。

  2.审查

  收到申请后,EUIPO将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将通知申请人在2个月内补正。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EUIPO将全部或部分驳回申请或主张。

  不服EUIPO决定的,可上诉至EUIPO内部的上诉委员会,不服上诉委员会决定的,可以上诉至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欧盟普通法院的判决还可以上诉至欧盟司法法院(Court of Justice)。

  但EUIPO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并不主动审查是否存在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可以通过异议、请求宣告无效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公开申请以及异议

  EUIPO审查不存在问题的,注册申请将被公开在欧盟商标公报(EUTM Bulletin)上。

  任何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损害其在先权利的,可以在申请公开1个月后的3个月内提出异议(opposition),EUIPO将组织双方程序并将最终作出决定。不服EUIPO最终决定的,可以按照上段步骤进行上诉。任何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可以向EUIPO提出意见(observation),提出意见不用付费,EUIPO将告知申请人,并予以考虑。

  4.注册及公开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或,或者异议或意见不成立的,EUIPO将进行注册、在欧盟商标公报上公开并发给电子注册证。

  欧盟商标注册后5年内必须投入使用,否则任何人均可对其提出不使用撤销注册申请。任何人还可以向EUIPO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或宣告注册商标无效。不服EUIPO最终决定的,也可以按照上段步骤进行上诉。欧盟注册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在EUIPO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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