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三类二是什么业务?
发布日期:2023-02-07 09:40:42 浏览次数:
答:
全称第三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第二项:转发网民上传视听节目的服务;
定义:指为网民提供专门的节目或信息上传通道,供网民将自己或他人的节目源通过网站的信息播发系统或收视界面传递给公众,供公众点播的服务。包括:(1)节目上传服务,指网民将节目上传到网站的服务器中,供公众收看、收听(含下载)的服务;(2)信息上传分发服务,指网民将节目名称、链接地址等信息上传到网站的服务器中,供公众浏览、选择再链接到其他播放器收看、收听(含下载)节目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