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资质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日期:2024-09-26 10:17:31 浏览次数:
1. 申请单位的综合布线项目收入是否可以列入其它集成资质业务收入?
答:综合布线项目收入可作为总体集成业务收入计算,比例不受限制;不得列入其它集成业务收入。
2. 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是否必须提交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记录?
答: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应提交完整的缴纳记录。
3. 甲级资质事项变更材料应提交到哪里?
答:甲级资质事项变更材料请提交至注册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地在北京的请以挂号信寄送至北京市513信箱,封面写明“资质事项变更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信息,应当采用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递送。
4. 甲级资质剥离和注销材料应提交到哪里?
答:甲级资质剥离和注销材料请以挂号信寄送至北京市513信箱(邮编100031),拟承接资质单位应向注册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注册地在北京的请向国家保密资质受理室提交申请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信息,应当采用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递送。
5. 我单位拟申请乙级保密资质,如何向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答:申请乙级保密资质的单位可到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